“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优化与创新”研修班

课程对象: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3.医院、高校等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4.高校教师及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

课程时长:5天(包括报到日和返程日)

课程收费:3600元/人

课程简介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亟待健全、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领域财经纪律亟需整治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为了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学习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提高管理效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继续推出“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优化与创新”研修班,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招生简章】

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创新管理提升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对象】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3.医院、高校等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4.高校教师及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

【培训目标】

本课程内容主要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政策与关键要点,主讲专家将以财会监督视角下的政府会计实务、财务行为规范、国有资产、内部控制等主要内容为基准,为行政事业性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优化与创新提供关键性指导,助力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课程内容】

模块一、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

1.《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解读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工具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路径优化

4.如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模块二、新财务规则与政府会计疑难问题解析

1.《行政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解析

2.如何统筹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与新财务规则

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难点与执行情况监督

(1)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核算要点

(2)预算结余类科目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后的核算要点

(3)政府资产类会计核算实务及资产管理政策解读

(4)收入和费用的核算要点

(5)关于负债的计量与负债类科目的账务处理

(6)结转结余与净资产的核算要点

(7)“平行记账”原则及重点难点问题

4. 政府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要求

模块三、财会监督视角下的财务行为规范

1.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出规范

2.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规范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

4.预算全生命周期监督

5.非税收入管理监督

模块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问题与实务对策

1.如何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2.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及难点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难点分析与风险防控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分类界定、内控要求及业务流程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及责任追究

模块五、财会监督视角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务

1.新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新思路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3.新财会监督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重点内容

(1)如何建立和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方法体系

(2)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3)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4.信息化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5.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升内控监督评价质效

【拟邀专家】

本课程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费用支付与发票:报名后将培训费电汇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发票。

3.食宿费用自理,按实际费用标准结算。

【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标注学时)。

【报名咨询】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 

手机:18610843353(同微信) 

报名邮箱:515413235@163.com

【课程顾问】

赵老师  电话:021-39768206,1812116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