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业务综合能力提升

课程对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破产清算机构、法官等从事破产业务的相关专业人员。

课程时长:2天

课程收费:线下课程3600元/人;线上课程3000元/人

课程简介

企业破产普遍涉及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社会高息融资现象,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矛盾明显。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作为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在企业破产业务中承担重要任务,要在经济和社会维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破产业务涉及司法、审计、评估、财务、税务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进行,保障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为助力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士提升在破产业务领域的综合能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设计了破产业务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课程,聚焦破产司法审计能力与法律思维双提升,解析债权分类顺位规则,结合税务处理实务案例,助力构建企业破产相关业务全流程的专业服务体系。

【招生简章】破产业务综合能力提升

【培训安排】

线下面授+线上直播同步进行,学员可自主选择,凡参训学员皆提供14天录播回看。(如果线上授课因故取消,本期课程不提供录播回看。)

【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法官等从事破产业务的相关专业人员。

【课程收益】

1. 强化破产案件中的审计与司法协同专业能力;

2. 构建破产法专业思维与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3. 掌握破产债权分类规则与顺位逻辑,提升债权申报、债务清偿方案设计的实操能力;

4. 提升破产清算特殊场景的税务处理与争议解决能力。

【课程内容】

第一模块:破产程序中的法财协同能力提升

(一))司法裁定中财务事实支撑能力

1. 破产受理要件审计:不能清偿审计

2. 企业合并破产要件审计:财产混同审计

3. “劣后债权”的司法认定:财务结构审计

(二)破产审计业务要点

1. 重整审计与清算审计的区别

2. 股东出资的审计思路

3. 有形资产审计的重点与难点

4. 破产债权债务审计的特殊性

5. 破产可撤销以及破产无效行为审计要点

6. 职工薪酬审计的特殊性

7. 专项攻坚:审计如何打击“逃废债”

(三)审计沟通协调与审计证据的效力提升

1. 与管理人的沟通与协调要点

2. 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内容

3. 询证函与调查令相关实务技巧

4. 破产场景下审计证据规则的适应性重构

第二模块:《破产法》法律思维与债权分类

1. 破产法律体系

2. 行业适配性

3. 破产法律思维建构

4. 破产+工作思维

5. 组织协作思维

6. 全周期法律责任意识

7. 破产债权分类与债权

第三模块: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1. 企业破产的税务处理流程

2. 企业破产管理人对涉税资料的接收要点

3. 企业破产中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下税务分析

4. 企业破产中税务核定的适用分析

5. 企业破产中无法支付的债权所得税分析

6. 企业破产中发票开具问题分析

7. 企业破产管理人如何去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8. 企业破产管理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9. 企业破产重整中常见税务问题案例及分析

10. 企业破产中的税款清偿顺位问题分析

11. 企业破产中留抵退税案例分析

企业破产中的税务注销分析

【拟邀师资】

范老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以及审计学双科教授,会计学硕士,民商法博士,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鉴定负责人。重庆仲裁委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先后有会计师事务所、法院、高校工作经历,主要从事司法会计交叉研究与司法会计鉴定和破产审计实务,为中注协以及上海重庆等若干省市注协、律协和纪委监委讲授《司法会计鉴定理论与实务》、《破产审计理论与实务》等课程。

李老师:中国新破产法实施后第一批破产专业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2020年至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破产与并购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至今)、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2011年至今)、副主任(2021年至2024年),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业内资源。

以及其他来自事务所等机构的资深专家和知名高校的权威教授。

【学员反馈】

这次课程收获丰富,尤其是在实务操作方面有了很多启发。

——孙同学 宁波某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两天的课程短小精悍,学习到很多有用的知识。

——潘同学 某律师(贵阳)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收费标准】

1.培训费:线下课程3600元/人;线上课程30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支付宝/微信扫码、汇款。食宿费由酒店收取,现场支付。

4.关于发票:培训费发票由学院提供;食宿发票由酒店提供。

【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但是否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烦请学员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18610843353(同微信)

邮箱:284828890@qq.com

【课程顾问】

联系人:马老师18121168388 

邮箱:maxiaochu@snai.edu